一、项目名称:武汉市第四医院污水处理站运维项目
二、服务期限:一年,合同期满后,经院方考核审查同意后可以续签一年合同,最多续签两年(次)
三、服务地点:武胜路院区、古田院区、常青花园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和常青院区
四、服务内容及要求
1.武胜路院区、古田院区、常青花园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和常青院区污水处理站运维服务。污水处理站废水的正常稳定处理,达标排放。包括污水站范围内的建筑、设施设备、辅助设备及功能性污水处理装置的维护保养、维修;电气自控、仪器仪表的维护保养、维修;栅渣、污泥的清捞及无害化处理;水质日常化验(含化验药剂);消毒药剂(必须为非危化品)和氨氮降解剂的购置供应、保管看护和运输;每日及月度日常水质检测(自检)。
2.污水处理站要求365天值守,武胜路、古田和常青院区每院区各2人常驻,每日值班时间为8:00--21:00,电话24小时畅通,在接到通知后1小时内现场响应,夜间如遇极端恶劣天气必须现场值守。
3.服务目标:处理后出水达到《医疗机构水污染排放标准》(GB18466-2005)表2预处理标准、本院环评排放标准及国家相关要求,必须满足在线监测要求。
4.建立完善包括管理制度、交接班制度、项目组织结构图、操作手册、污水站平面图、污水流程图、药剂使用记录、检测记录表、日常运维记录、设备设施维修保养记录。
5.投标人负责污水站运营服务工作所需要的人员工资费用、设施设备维护保养费(含单价2000元以下的各类维修配件材料费),人工费、药剂费用、氨氮降解剂费用等;污水处理站日常水电费由采购人承担。
6.污水处理站日常运维管理,每日做好运维工作记录,设备设施的日常维修保养和定期检修(月度期、季度期、半年期)并有记录。每年对污水站的设备进行一次大修保养,并做好记录,保障全年设备完好。
7.每季度对污水处理池及配套设施进行清通清洗,每周对栅渣进行清理(不少于2次),每年对污泥进行清捞及无害化处理(包含污泥转运,人工下池清理),保证排水系统通畅。
8.负责环保监管部门的检查及接待。
9.如在日常监测中发现有不达标排放的行为,投标人承担由此而造成的一切经济损失及法律责任。
10.污水处理站的应急处理。出现问题或突发情况时,应及时响应出反应,4~8个小时内解决问题或有效控制突发情况。
11.负责建立、建全设备档案,收集、整理和完善技术资料,制定各种设备的操作规程。
12.全面满足采购人监管要求。
五、付款方式
1.采购人对每季度投标人进行工作考核评价,从服务态度、服务能力、服务质量、服务效率、服务纪律五个方面进行考核打分评定。每方面考核内容分值20分,合计满分值100分。得分≧90分为合格,该季度维保费全额支付;得分80至89分为基本合格,维保费按每低于90分1分扣减1%;得分<80分为不合格,维保费按每低于90分1分扣减1%,连续两个季度考评不合格,采购人有权单方面终止服务合同。
2.维保费支付方式:分四次平均支付,采购人每季度根据考评分数来确定维保费。
六、资格要求
1.满足《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》第二十二条规定:
(1)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;
(2)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;
(3)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;
(4)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;
(5)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,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;
(6)法律、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。
七、响应文件提交时间
2025年5月22日-2025年5月28日(工作时间08:00-12:00,14:00-17:00)
响应文件(营业执照、相关资质证明文件等并加盖公章)密封报送并盖骑缝章,封面注明参与单位、项目名称、联系人及联系方式。
八、响应文件递交送达地址:
武汉市第四医院武胜路院区后勤保障部
九、会议时间及地点另行通知。
十、联系方式
采购人:武汉市第四医院
地 址:武汉市第四医院武胜路院区后勤保障部
联系人:任文杰
电 话:68835072